注意事項
關于機票及乘機:
1.往返飛機機票(我社所用航班均為正規航空公司航班,具體時間以出票為準,請游客注意:旅游團隊機票時間無法令每個人都能
滿意,請配合旅行社的團隊票時間,因航班時間所產生投訴,我社均不受理(航班以實際飛行時間為準,航空公司航班調整、延誤、
取消等系意外事件,造成行程延期或取消等,發生費用由客人自行承擔,機票政策性調價,差價由客人承擔、成人持有效期內身份
證,16 周歲以下兒童持戶口本正本登機(不帶有效證件以及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機場,造成無法登機的損失由客人自行負責)。
2.團隊機票,不得改簽、換人、退票。
3. 因客人報名時間不同,航班時間會有所差異,但不影響行程游覽和接送機,因晚班航班或不同時間航班導致投訴我社概不受理。
關于導游:由于民族性地域性安排全程昆明段導游,麗江當地地接導游,西雙版納當地導游,持證上崗細心服務!
關于旅游車輛:當地空調旅游車,保證每人一正座。
關于酒店:酒店入住匙牌押金。
關于其他消費:航空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私人消費、行程不含費用自理。
升級贈送:【麗江千古情】
昆大麗段一價全含:包含九鄉索道、石林、藍月谷電瓶車
省內 3 段動車: 大理或麗江動車到昆明,昆明動車到版納,版納動車到昆明
品質承諾:長春出發獨立成團,15-20 人左右精品小包團,全程無購物!
重磅雙晚會 :價值 310 元/人【麗江千古情】;獨家贈送價值 280 元/人起版納篝火晚會;
舌尖美味:麗江瑪卡雞火鍋 、昆明過橋米線或彝族特色餐、大理砂鍋魚、大理跳菜(參加篝火晚會民族大換裝)
住宿升級:全程指定備選酒店,昆明升級 3 晚高級奢華酒店維也納或同級,版納升級 1 晚高級奢華酒店
楚雄或昆明升級 1 晚溫泉酒店,麗江升級 1 晚古城客棧
貼心伴手禮:贈送每人一塊鮮花餅;每人每天一瓶礦泉水
云南旅游額外說明
1.機票證件:旅行團開據的是已經打折后的團體機票,航空公司不予退票、簽轉、更名及改期,開票之后客人退團所產生費用由游
客承擔。出行時請帶好有效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小孩帶好戶口本;如因客人證件過期等個人因素,導致無法正常登機或無
法入住酒店,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負。特別注意:由于自組團隊成本核算的特殊性,所有特殊證件:如教師證、導游證、軍官證、學
生證、殘疾證等等可優惠證件均不生效,景區掛牌優惠項目與我團隊無關,不予退還差價,請游客須知!
2.關于行程:行程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如節假日、黃金周或其他特殊情況,為錯開部分景點接待高峰,保證行程順利進行我社有權
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住宿順序及景點時間、順序。
3.脫團問題:游客因個人原因臨時自愿放棄游覽、用餐、住宿等,費用一概不退。如果游客中途脫團,必須向導游做事先書面說明,
脫團過程中一切責任和費用由游客自行負責。
4.關于兒童:12 歲以下小孩當地費用只含旅游車位、半餐(不含早餐、門票、床位),如有其它要求,請及時與我社聯系。
5.關于老人:老年人購票時,可能會顯示半票或免票,因景區與旅行社有協議價格,當地門票無任何優免。
6.投訴處理:游客的投訴以在當地意見書及簽字證明為準,請游客務必認真填寫意見單。恕不受理團友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
的后續爭議。如遇游客惡意滯留,造成損失由游客自行承擔。
7.關于行李:國內司機導游服務不包含提行李的服務,請游客自行妥善保管行李。
8.關于住宿:云南因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其同等級酒店與其他發達城市存在一定差距,請諒解。云南氣候條件特殊,部分酒店空調
和熱水定時開放,請游客諒解。境內旅游合同補充條款
一、旅游者的授權:旅游者授權組團旅行社選擇具有相應合法資質的任何旅行社負責旅游目的地的接待。
二、 保險約定:
1. 保險公司只受理 3 周歲(含)-70 周歲(含)的旅游者辦理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2. 已交納旅游意外險保費的旅游者,若行程中發生意外,所產生費用由旅游者先行支付,回國后憑診斷書及費用收據(原件)自行 與保險
公司溝通,按照保險公司相關條例辦理理賠事宜。自帶疾病不在保險范圍內,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旅游者不得就免賠部分向旅行社主張權利。
三、特殊約定:
1.旅行社團隊機票一經開出不得簽轉、更改、退票,否則損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擔,航班時刻以出團通知為準。
2.報名時所持行程為參考行程,準確行程以出團通知為準,但經旅行社與旅游者協商同意,導游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可以根據當地具體情
況調整景點游覽順序 。
3.在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店內購買的商品,如遇退貨,手續費自理;60 天內保持原樣,不影響二次銷售(特殊商品除外,如藥品、食品等),
旅行社可協助退換貨(但因主觀原因要求退換:如不喜歡、不適合、給別人買的不要了、覺得買貴了等等,非商品本身質量問題不能受理)。
4.請旅游者自行確認自己的身體,精神狀況能夠適應所參加的旅行團,如客人報名時隱瞞情況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本人負責。
5. 旅游開始及結束日期、時間、地點均以出團通知約定的大交通出發地為準。
6.旅游者與旅行社約定,雙方出現糾紛,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協商解決。
7.不參加自費項目有在景點外等候的可能性,請旅游者配合
8.旅游者請務必認真填寫意見單,投訴受理時間回團后 7 日內有效,逾期不予受理,處理結果以此意見單為依據。
四、旅行社免責約定:
1.旅游者出行請自身提供并攜帶有效證件原件(16 周歲以下兒童持本人戶口本原件),如自身提供證件信息有誤,造成損失責任自負。旅行
社不承擔責任。
2.全程不允許旅游者擅自脫團,旅游者參加旅游行程以外的自行活動以及自由活動時所發生的各種意外由旅游者自行承擔責任。旅行社不承
擔責任。
3.航班延誤、取消,旅游者應向航空公司主張權利,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接待能力有限,70 周歲以上(含 70 歲)客人報名參團需有 18 歲以上 60 歲以下健康成年人陪同,且 70 歲以上老人需有體檢證明(個
別航空公司有檢查,如被檢查無法登機責任自負)。 因個人原因導致一切后果自行負責,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旅行社不提供任何物品的保管服務,個人物品自行保管(如首飾、現金、背包、證件等),如遺失或損壞責任自負,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6.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非旅行社第三方原因導致額外費用和損失發生,由旅游者自行承擔,因上述原因造成旅行社違約,旅行社不承擔
違約責任。
7.旅游者是國家網上公布的失信人員,造成無法出票或無法乘機,出現任何損失,責任旅游者自負。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我已閱讀以上內容,知曉補充條款內容,做為主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旅游者代表承
諾:其對本合同以及補充協議、旅游行程等合同附件的確認,能夠代表所有同行旅游者對合同的認可,所有旅游者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維權
并履行義務。
旅游者代表:(簽字) 旅行社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1.客人自選個人消費項目、單房差或加床、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自由活動期間的餐食費和交通費。
2.因交通延誤、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力導致的額外費用;
3.個人費用、包括:酒店內電話、傳真、洗熨、收費電視、飲料等費用;洗衣,理發,電話,飲料,煙酒,付費電視,行李搬運等
私人費用;
4.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費
5.旅游意外險: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及航空意外險(建議旅游者購買)
6.因旅游者違約、自身過錯、自身疾病導致的人身財產損失而額外支付的費用;
7.“旅游費用包含”內容以外的所有費用;
小交通
包含九鄉索道 30 元 石林電瓶車 25 元/人 藍月谷電瓶車 60 元/人自理
玉龍雪山能量包 110 每套(小瓶艾瑞氧氣 60+衣服 50)具體以實際為準 告莊湄公河六國水上世界游船自理 60 元/人起
野象谷索道單程 50 元/人,往返 70 元/人 原始森林公園電瓶車 60 元/人
門票
費用已經包含行程中景點第一道門票。(麗江實行一卡通套票,制卡后放棄的任何景點都不能退。此行程所有景點均為整體打包價
格,老年證、軍官證、學生證、殘疾證等優惠證件一概不退)。
包含旅行社責任險,人身意外險